依 據:「國立高雄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第七條規定。
原 因:業因本學程多數系所已無法支應全英語課程之開設,經討論決議擬自 109 學年度起「終止實施本學程」。
終止時程:109 學年度第一學期起終止實施。
補救措施:在本學程終止實施之前一學年度(即 108 學年度期間),如修讀本院所屬系所開設之全英語課程,修滿本學程規定學分數(至少須修畢 20 學分,其中應修科目至少有 12 學分不屬於主系應修之科目)且成績及格之學生,得填具「證書申請表」經本院審核通過後,向本院申請核發高雄大學「財經管理與資訊應用全英語學程」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