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受理申請國內交換學生。
受文者 TO:人文社會科學院、法學院、管理學院、理學院、工學院
西洋語文學系、運動健康與休閒學系、工藝與創意設計學系、東亞語文學系、運動競技學系、建築學系、法律學系、政治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應用經濟學系、亞太工商管理學系、財務金融學系、資訊管理學系、高階管理人才培育中心、應用數學系、應用化學系、生命科學系、應用物理學系、統計學研究所、電機工程學系、土木與環境工程學系、化學工程及材料工程學系、資訊工程學系
日期 DATE:115年2月23日
副本抄送 COPY TO:教務處課務組
發文者 FROM:教務處
主旨
RESPECTFULLY THE FOLLOWING MESSAGE IS BROUGHT TO YOU:
敬請貴系、所、學位學程轉知所屬學生即日起開始受理115學年度(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申請交換學生至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興大學等校修習課程,詳如說明。有意申請交換學生者請填妥國內交換學生申請表(教務處首頁à表單下載à課務組)並備相關申請資料經所屬系所初審後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繳交至本處彙整,以利後續作業進行,請查照。
說明:
- 本校與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興大學等校業已簽訂建立交換學生合作協議,115學年度受理申請學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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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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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 |
請下載高大國內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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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 |
請下載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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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
請下載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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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
請下載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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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
請下載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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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聯合大學 |
請下載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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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請下載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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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請下載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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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請下載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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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 |
請下載臺灣國立大學系統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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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 |
請下載高大國內交換生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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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 |
請下載高大國內交換生申請表 |
- 相關內容與申請時程如下:
(一)申請學生對象:
1、本校學士班(含在職專班)二年級以上學生(申請時為一年級學生不得申請)。
2、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一年級以上學生。
(二)交換期限最長為1學年。
(三)本校申請學生須經本校甄選並經交換學校同意後辦理。
(四)每年3月下旬前受理學生申請於次學年度交換至他校進行最長1學年之修課。
(五)每年4月召開國內交換生甄審委員會,議決推薦交換學生名單。
(六)每年4月底前將本校推薦交換名單資料送達他校。
(七)每年5月底前他校將審核結果通知本校。
(八)交換生註冊相關費用在原就讀學校繳交。交換生應自行負擔住宿、書籍等個人相關支出費用。
(九)本校學生交換至他校,於交換修讀期間,不得在本校修讀課程。
(十)交換生在他校交換期間修習課程,須依他校選課及教務章則規定辦理,不受本校校際選課辦法規定每學期校際選課學分數上限之限制。
(十一)交換生在他校交換期間須遵守他校規定之校規。
(十二)本校學生於交換後回到本校,應依本校國內交換學生實施辦法及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規定辦理交換期間修習課程抵免。
二、有關本校國內交換學生實施辦法請至本處網站參考下載(教務處首頁à教務章則à課務組à國內交換生實施辦法)。
三、敬請貴系、所、學位學程鼓勵所屬學生,提出於115學年度交換至國內他校修習課程申請,增加學生多元學習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