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國立高雄大學學生課業輔導實施要點」115.01.02
一、依本校114年12月19日第7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決議修正。
二、修正說明:因法規久未修訂,且法規所訂與實務不符,為增進法規之完備性與適用性,故主要修正第10條:修正關懷輔導機制相關內容。
三、本辦法自115年1月2日發布施行。
一、依本校114年12月19日第73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決議修正。
二、修正說明:因法規久未修訂,且法規所訂與實務不符,為增進法規之完備性與適用性,故主要修正第10條:修正關懷輔導機制相關內容。
三、本辦法自115年1月2日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