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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國立高雄大學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14.06.09

一、依本校114 年 6 月 2 日第 72 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二、修正說明:

  1. 修正第二條申請資格年限,使法規中申請資格與資料繳交之時間一致。
  2. 為提升校級優良教師遴選時程規劃之彈性及修正書面審查資料時間,以學期為計算方式,修正第五條遴選時程。
  3. 第六、八條條文合併,並修正第六條條文遴選程序及投票方式。

三、本辦法自114年6月9日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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