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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113教實研計畫期程

一、教學實踐研究是什麼?
  1. 教師為「提升教學品質,促進學生學習成效」之目的
  2. 以「教育現場或文獻資料」提出問題
  3. 透過「課程設計、教材教法、或引入教具、科技媒體運用」等方式
  4. 採取「適當的研究方法與評量工具」檢證成效之歷程
二、計畫申請條件

計畫主持人需為現任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包括空中大學及軍警校院)之下列人員:

  1. 專任人員(含專案人員)
  • 獲具本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之教師。
  • 獲具本部核發講師證書,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者。
  • 專技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並建議得列具有本部核發教師證書之教師列為共同主持人。
  1. 醫院醫師
三、計畫申請類別

10個學門+2個專案,擇一申請(每人至多1份計畫)

  1. 10學門:通識(包括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包括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民生
  2. 2專案:大學社會責任實踐(USR)、技術實作
四、計畫補助經費

每案最高新臺幣50萬元。

  1. 人事費編列
  • 人事費以計畫總經費60%為上限。
  • 編列計畫主持人費至多1 名最高12,000元/月;共同主持人不得支領費用。
  • 得聘用兼任行政助理,每名最高 5,000元 /月,可另編勞健保相關費用。
  1. 業務費編列
  • 得編列本計畫相關業務費,惟不得編列國外差旅費。
  • 詳參「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
  • 得聘用工讀生,113年1月1日起基本時薪調升至183元,建議以此基準編列。
  1. 視計畫需求可編列與研究相關的資本門費用

五、本校申請期程

辦理項目

內容

公告徵件

即日起,教師可預先以112年度計畫格式草案預先撰寫計畫,待教育部來函公告113年度計畫格式後再做修正上傳系統。

**提醒您:正式計畫書格式,仍請按教育部公文為準喔!

平台註冊

11/21 09:00

開放首次使用者至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系統註冊帳號,以及舊申請人換校申請。

上傳計畫至系統繳交檢核表至教務處

11/21

09:00

12/14 2359

1.至系統填寫、上傳申請書及經費表

2.提交計畫檢核表至本校承辦窗口:ezc675@nuk.edu.tw

*系統網址:https://tpr.moe.edu.tw/login

*申請說明與系統操作說明:https://daa.nuk.edu.tw/p/406-1005-49907,r410.php?Lang=zh-tw

*計畫檢核表下載:https://daa.nuk.edu.tw/var/file/5/1005/img/289/424980719.docx

計畫修正

12/18 2359

如需進行上傳後計畫書修正,申請人可先向本處提交退件申請,於12月18日23:59前重新上傳至系統。

教育部送件截止

1222日止

學校端紙本函報教育部並完成系統填報申請案之審查意見。

計畫概述

教學實踐相關連結